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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利人张志中因保管不善,将200204055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坐落于新城区南马路三胜栈5号富泰小区2号楼2单元2211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张志中